
证券代码:601609 证券简称: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:2025-079
债券代码:113046 债券简称:金田转债
债券代码:113068 债券简称:金铜转债
宁波金田铜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提前赎回“金铜转债”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? 宁波金田铜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票自2025年
股价格5.79元/股的130%,即不低于7.53元/股。根据公司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
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的约定,已触发“金
铜转债”的有条件赎回条款。
?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提前
赎回“金铜转债”的议案》,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“金铜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,
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“金铜转债”全部
赎回。
? 投资者所持“金铜转债”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
息被强制赎回。若被强制赎回,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。
一、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
(一)可转债发行情况
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》
(证监许可〔2023〕1375 号)同意
注册,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,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
每张面值 100 元,发行总额 145,000 万元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
发行之日起 6 年,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,债券票面利率为:
第一年 0.20%、第二年 0.40%、第三年 0.60%、第四年 1.50%、第五年 1.80%、第六
年 2.00%。
(二)可转债上市情况
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([2023]189 号文)同意,公司 145,000 万
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
“金铜转债”,债券代码“113068”。
(三)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
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公司该次发行的“金铜转债”
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(原定转股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3 日为
休息日,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),转股期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,“金铜转债”的
初始转股价格为 6.75 元/股。
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,“金铜转债”的转股价格由 6.75 元/股
调整为 6.63 元/股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开始生效。详见公司于
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59)。
由于公司股价满足《募集说明书》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公司召
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“金铜转债”转股价格的议案》;2024 年 8 月 26 日,公司
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,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,审议
通过了《关于向下修正“金铜转债”转股价格的议案》,“金铜转债”的转股价
格由 6.63 元/股调整为 5.90 元/股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开始
生效。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《关于向下修正“金铜转债”转股价
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96)。
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,转股价格为 5.90 元/股。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
露的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
编号:2025-004)。
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,“金铜转债”的转股价格由 5.90 元/股
调整为 5.79 元/股,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始生效。详见公司
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《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
价格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65)。
截至目前,“金铜转债”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.79 元/股。
二、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
(一)赎回条款
根据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“金铜转债”有条件赎回条款为:
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%(含 130%),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
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。
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
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,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
格计算。
万元(含 3,000 万元)时,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
分未转股的可转债。
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;i:指可转债当年
票面利率;t:指计息天数,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
历天数(算头不算尾)。
(二)赎回条款触发情况
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,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
价不低于“金铜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 5.79 元/股的 130%,即不低于 7.53 元/股。
根据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已触发“金铜转债”的有条件赎回条款。
三、公司提前赎回“金铜转债”的决定
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提
前赎回“金铜转债”的议案》。公司决定行使“金铜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,按照
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“金铜转债”全部赎回。
同时,为确保本次“金铜转债”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,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
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“金铜转债”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。上述授权自
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。
四、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
经核实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持有 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
高级管理人员在“金铜转债”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内,不存在交易“金
铜转债”的情形。
五、风险提示
投资者所持“金铜转债”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5.79
元/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,仅能选择以 100 元/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
被强制赎回。若被强制赎回,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。
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,明确有关赎回程序、价格、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
体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宁波金田铜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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